我和F是大學同學,從大一時他就開始追我,但我當時有男朋友,所以3年來,他一直甘愿做我的“勤務兵”,鞍前馬后地為我服務,甚至送我去和男朋友約會。
到了大三,我和前男友分手,遂和F開始約會。沒想到他很直接地帶我見了家人,還告訴我和他約會,必須要帶上他媽一起。結果,我們只好3個人一起吃飯、3個人一起看電影、3個人一起喝咖啡,直到他媽媽覺得“規矩”做得差不多了,才承認我是F的女朋友地位。
去英國陪讀,鏡子上全是臟襪子
由于F的媽媽很寵這個兒子,所以他生活自理能力不強,后來還是我自費辦理了陪讀手續去照顧他。記得第一次到他住的地方去,看到那么小一個房間,那么袖珍的一張床,鏡子上面掛滿臟襪子,真的很震驚。于是我只好一邊讀語言,一邊照顧他。英國的消費巨貴,一棵青菜要1英鎊,一盒豆腐要4英鎊,于是我開始記賬、做預算,一分一厘都省著用。
記得有次我買了4個雞翅,說好1人兩個。結果他吃得很快,吃完了又來搶我的,我想想在國內的日子,再想想在英國連雞翅他都要搶,忍不住哭了起來。現在回想起來,那段日子雖然拮據,可那種相依為命的感覺卻令人懷念。2003年底,我簽證到期,回到上海,不久他也畢業回國,繼承起家族企業。
疑惑,從懷孕時開始
不久開始裝修房子,從頭到尾都由我負責,F就丟了一張2K的工資卡給我,其他什么都不管,而我個人至少貼了10萬元進去。我天天上籬笆網,還買了兩本裝修的專業書“啃”了一遍,和裝修談材料費時,我就1米1米量給他們看,硬是節約了2萬元,把人家裝修公司看得目瞪口呆。
2006年我懷孕了,從確認懷孕到去醫院檢查,除婆婆陪過我兩次,其余每次都是自己去。肚子9個月大還一個人去醫院排隊,別人都用異樣的眼光看我。孩子做過B超,是女孩,老公很失望,我只好安慰他說,反正我們都是獨生子女,以后再生一個好了。
快臨產時,老公越來越晚歸,即使他過生日,也號稱和同事卡拉OK,到半夜3點才回來。打電話過去,基本都是關機。我說我就要生了,你怎么一點都不緊張啊?他卻反過來求我給點空間。漸漸,F開始擁有一些我沒見過的名牌襯衣、領帶甚至新手機,說是客戶送的,然后頻繁去香港出差。以前他都是當天往返,但現在常常一去就是兩三天,我還發現了一張賓館3小時鐘點房的發票,問他,說是客戶要住的。
孩子早產,他只在病房呆了5分鐘
漸漸,跡象越來越明顯。他幾乎天天都晚回來,還躲到廁所去打電話,甚至用英文和對方交流。有時晚上會找各種理由出去,什么買水果、散步、洗頭,然后一去就是很久,一直到半夜。因為我內心壓力太大,孩子早產,是婆婆打120把我送進的醫院。孩子生出來,和他簡直一模一樣,可他卻說要陪客戶吃飯,連電話都不接,還是婆婆打電話去,他才勉強跑來看了我5分鐘,就又走了。
我和孩子回家后,他先是嫌小毛頭太吵,叫我睡到隔壁房間,之后又借口感冒,回婆婆家住。有次我分明聽到他在電話里和人家說,“你肚子餓不餓?要不要我送午飯來?”后來我問他,他居然說是我幻想出來的,還說我肯定是得了“產后憂郁癥”,在那里疑神疑鬼。就這樣過了3個月,終于有機會得到他的手機密碼,拉出記錄一看,大部分短信都是指向同一女人,包括那些他的“不在場記錄”。我這才知道,原來他嘴里所說的香港客戶,同時就是他的外遇對象。
他不承認,外面有女人
知道真相,我很痛苦,回去抱住他哭,問他“到底有沒有女人”,結果他發誓說,絕對沒有,否則就罰他永遠生不出兒子。然而他還是不肯住回自己家,我抱著孩子去婆婆家理論,婆婆竟說是因為我生了個女兒,令他不愿意回來面對這個家。我一氣之下抱著女兒回了娘家,然后給他發了許多以前在英國時候的照片,還有結婚的照片,希望他回心轉意,可他一條信息都沒回,打電話也不接。我只好又打電話到婆婆家,不料婆婆不僅不肯叫他聽,反而指責我傷了她兒子的心,請我不要再騷擾他。
到這當口,我沒法再隱瞞,就帶著電話記錄去給公婆看,當時兩人都愣住了。但在知會過兒子后,口氣又變了,稱對方是F的客戶,因為兩人有共同語言、情投意合,發發短信也很正常。見我不依不饒,婆婆甚至威脅我說,“現在社會和以前已經不一樣了,結婚了也可以再離婚。”
我失眠,婆婆說是得了精神病
有次老公難得回家住一晚,沒想晚上12點,突然穿了拖鞋又跑出去,說去辦公室拿電腦,我不放心跑去他辦公室,結果里面空無一人,我的心沉了下去。接下來3個月,我開始失眠,婆婆要我吃安眠藥,還對外面說我是得了精神病。
老公那時已基本上都不回來了,說是住在婆婆家,可有次孩子病了,半夜里我打他手機不接,我只好去找婆婆,結果他根本就不在婆婆那里,婆婆親自打他電話,他才穿著睡衣睡褲跑回來。安頓好孩子后,我決定跟著老公,看他到底跑哪里去。結果老公只好拼命問婆婆,“我老婆跟著我怎么辦啊?”“她還等在門口怎么辦啊?”于是婆婆命令他跟我回去,但第二天他就又故態復萌了。
他學會報警,誣我家庭暴力
這次我徹底死心了,把門鎖換掉后對老公說,既然你不要這個家了,干脆就別回來了。不料婆婆得知后,覺得我是要跟她搶房子,還擔心萬一離婚,我會賴在里面不走。于是當我去找她論理時,不僅不開門,還打110報警。警察來了以后,勸我去辦公室找我老公,可等我跑到辦公室,我老公又打110報警,說我騷擾他。
不久,老公就以原告身份向我提出離婚,那些報警記錄都被他拿上法庭作呈堂證供,說我脾氣不好,對公婆不孝順。更離譜的是,他還拿出一張莫須有的 “帶傷”照片,說我有家庭暴力。結果,法院一審判了我們離婚,事后老公找到我說,只要我肯放棄孩子,就給我100萬元,否則我一分也拿不到,連住的房子都沒有,因為房產證上沒我名字。
后記
現在,我天天都提心吊膽,生怕婆婆會帶人把我們母女趕出去。想想等法院確定離婚后,就連住的地方都沒有了,將來又怎么辦?可是,要我放棄心愛的女兒,把她交給連抱都沒怎么抱過她的父親,我實在不忍心。他會對孩子好嗎?他會負起爸爸的責任嗎?我真的擔心。
周圍的朋友都勸我說,既然對方這樣無情,離就離吧,你還是爭取在財產上多分到一點,孩子嘛丟給對方,這樣以后還能再婚。也有人勸我接受那100 萬元,可以去供一套房子,不至于以后連個安身立命的地方都沒有。我知道朋友們都是為了我好,可誰又知道我心里,其實根本就不想離婚啊!我依然想挽回這段感情,我不相信我們從大一開始這么多年的感情,會如此化為泡影。對我來說,再多的財產又有什么意思?我只想要回我的老公,和女兒一起,有個溫暖的小家,可是,我又要怎么辦呢?